这只火把,就好像吹响的战斗号角。
村民们从山神庙的角落站起,四面八方向着中央的两个外来人围了过去。
陆宸烽的反应极快,一踏步一踢腿,陈月生掉落的那支猎枪,就握到了手里。
看见枪,向前涌的人潮,谁也不敢动了。
“安南猴子抢了月生哥的枪!”人群中爆发尖叫。
瘫坐地上的陈月生撕声大吼:“怕个铲铲,火筒子早八百年都没火药了!”
他的话音刚落,陆宸烽倒转枪柄,狠狠用枪身将火把打击了回来。
那只火把,在空中画出绝望的轨迹,摔到人群中。
“哎哟!我的裤子!”阿军一声惨叫。
原来,那火把落到他身上,把粗布裤子给撩了一个洞。
烧得他哭爹喊娘。
陆宸烽当然也早就知道,猎枪没子弹。
他第一时间抢,也不是为了当击打棍用。
他是怕等会混战,看不过来近百个人。
万一有人捡了猎枪,装填了土火药。
后果不堪设想。
黑虎村也许没有第二个陈月生。
但是,当时的边境地区,会打枪的人多得很。
“同志,等会我尽力撕开个口子,你赶紧逃。我全力拖住他们。”陆宸烽转头,低声嘱咐楚星。
楚星吃完手里的蛋糕,拍拍手:“逃,一起逃!”
两个人一起,逃不逃,面对的还是这么多暴徒!
他有点急,还待再说什么。
忽然,有个温热的身体,紧紧靠在了他的后背。
陆宸烽呆了一呆。
楚星说话掷地有声:“打,一起打!”
她绝对不可能将陆宸烽一个人,留在疯狂的暴徒人潮中。
大不了,一起死啊!
说不定,死了,她又穿回现代了,继续为国争光。
楚星很乐观。
陆宸烽心中有些异样,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动和温暖。
他出生入死惯了,向来都是一个人肩扛最危险的处境,习惯保护战友。
可,现在一个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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