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泪纵横地高喊:
“青天大老爷!
我家少爷是一时糊涂!
他…他得了失心疯啊!
求老爷看在他年少无知,
又未曾真正酿成大祸的份上,
从轻发落!
我家老爷…
我家老爷愿倾家荡产赔偿苏相公!”
这是想用钱买命了。
**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讥诮。
若是平日,一些小事或可通融,
但此案非同小可!
其一,罪行恶劣,纵火已是重罪,
对象还是新晋秀才、一县瞩目的文曲星,影响极坏!
其二,人赃并获,众目睽睽,无从遮掩。
其三,学政周大人对此案必有耳闻,正盯着看他如何处置。
其四,苦主苏惟瑾乃他看重之人,
正要借此案进一步施恩立威!
岂容徇私?
“放肆!”
**惊堂木再拍,声震屋瓦。
“公堂之上,岂容你喧哗贿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更何况他张诚?
意图纵火**,罪证确凿,
依《大明律》,该当何罪?!”
一旁刑房书吏立刻上前一步,躬身禀报:
“回大人,依律,故烧官府廨宅及私家舍宅、若财物,
因而盗取财物者,绞;
杀伤人者,以故杀伤论。
其未曾造成严重后果者,
亦当徒三千里!”
徒三千里!
张诚和老管家一听,
顿时面如死灰,彻底瘫软在地。
**提笔蘸墨,在判决文书上奋笔疾书,
随即拿起惊堂木,
做了最终宣判:
“人犯张诚,心生歹念,夜携火油,
意图纵火**新进秀才苏惟瑾,
其行卑劣,其心恶毒,
藐视王法,罪大恶极!
虽未得逞,然律法昭昭,岂容轻饶?!
依《大明律》,判:
杖一百,徒三千里,
即日押送府衙核验,
发配辽东都司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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