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梳拿了过去,顺着她方才的动作,轻轻地从她头顶一下一下轻柔地梳着。
容蓁他的动作被惊到,瞬间僵直了身子,黛眉蹙起身体开始紧绷起来,还从没有哪个男子为她梳过头。这个世道也从未见过、听过,那个男子肯用自己那双手拿起梳子为女子梳妆。
别说盛京的这些个宗室勋贵,即便是普通男子都只愿意手里挽弓拿剑,降服烈马,或拿笔杆、琴笛做那些附庸风雅之事,哪里肯做这些伺候旁人的活!
哪怕她父亲与母亲恩爱几十年,印象里也都未曾见过父亲为母亲梳过发。
萧誉虽非楚燕的勋贵公子,但南疆王世子的身份摆在那里,也是丝毫不比盛京之中哪位公子要低的。哪怕是宫里的皇子们,只要还未封得太子,按理也是需得往他身后靠一靠。
而他此时似乎并不在意这些,正专注地拿着她的牛角木梳,安静地站在她的身后,为她梳散一根根青丝,丝毫不觉有任何不妥。
习武之人本就比普通人的感官更为灵敏些,顺着萧誉的动作,她连呼吸都轻了。
正当她一时拿不准萧誉在想什么,却听身后之人轻轻叹了口气道:“原以为路上会有什么好看的花,寻了半天也就这朵荷兰菊能将就,但是将它带来到你这殿里,我便后悔了。”
容蓁透过镜子,看到身后的萧誉,如松柏挺直的背脊,如兰俊逸的男子也正看着她。
她抬眸从镜中看向他时,美若芙蕖的容颜撞入萧誉的眼底,使他稍稍愣神,半晌后继续道:“后悔不能将南疆的金粉魏紫带来,只有那金粉魏紫才配得上你。待来日去到南疆,一定将那金粉魏紫捧来给你,戴于你鬓间!”
容蓁被他的话“嗤”一声逗笑,“那可并非普通的荷兰菊,一株万金不止的稀罕花竟被世子视若粪土。世子还是将金粉魏紫留给以后的世子妃吧。”
话落,萧誉眸光闪了闪,不以为意冷哼道:“万金如何,世间并非所有东西都靠钱银能衡量的。”
金粉魏紫她小时听二哥提起过,那花娇贵的很,仅生长在南疆内的涞水河畔,七年开一次花,一次只开七日。二哥曾带回来过一束给她,奈何从南疆到燕京快马加鞭都需半月脚程,待二哥回家时,那花却已开谢,终是未曾见到那花开时的美丽。
萧誉不会梳女子的发髻,只将容蓁的青丝彻底梳顺后,将牛角木梳放回在那妆台上。
容蓁拿玉簪将青丝松松地绾起,额前几根发丝从她脸颊滑落,十分慵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