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的官员甚至会故意写错几个字,主动缴纳银。
例如,河南巡抚毕沅因捉拿逃犯不及时,不仅没有狡辩,甚至还主动请罚两万两白银;陕甘总督勒尔谨则因失察客商,导致玉石被走私,主动请罚金四万两。
这些大臣以小过而甘愿承受重罚,既表明了对自己要求的严格,又为皇帝小金库的充实立下汗马功劳。
然而,议罪银制度并非为官员自愿交纳而设立。
那些手头并不宽裕的官员们为了交纳议罪银,不得不搜刮民脂民膏。
这些钱财本应属于百姓的财产,却因官员的失误而被罚没。
乾隆对此心知肚明,但他并未加以制止。
相反,他只关心自己的财源是否充足。
面对这种局面,许多官员纷纷感到无奈。
他们不得不被动地交纳议罪银,以避免因小过失而遭受重罚。
自从议罪银制度化后,众位议员大臣们纷纷发现自己的荷包不禁随时要面临着红利的惩罚。
而且还要面临和珅的半路拦截。
他们时刻担心犯错被罚,而罚金的多寡往往取决于和珅对官员家产的估量。
例如,巴延三因辖内百姓谭老贵自缢身亡而被罚八万两银;而特成额同样因辖内老百姓余方得自缢而被罚两万两。
这种不公平的处罚让许多官员倍感苦涩。
他们感慨道:这就是‘康乾盛世’,其实质却是百姓们承受着沉重的负担。
尽管有部分官员对议罪银制度表示感激,如前内务府总管西宁因办理不善导致商人拖欠款项而被罚八万两。
而西宁不得不砸锅卖铁来凑这笔钱,对此还要感恩戴德,毕竟保住了这颗项上人头。
然而,这并不能掩盖该制度给百姓带来的沉重负担。
在清朝晚期,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