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姝色手指轻轻揭开大佬额头的纱布,冷不丁被这血丝粘连血肉模糊的伤疤给吓了一跳,不由得吸了口凉气。
虽然知道原身是冲着沈峭的命去的,却不想居然这么重,伤口周围已经结痂,但是中间依旧漫着血液,像是破了个窟窿。
李姝色拿起药粉,轻轻敲击瓶身,将里面的粉末倒在他的伤口上。
也不知道这药管不管用,沈峭这张脸实在是长得俊俏,如果留疤就不好了。
况且,大魏对为官者也有样貌要求,虽然不需要你长得有多周正俊美,但是起码不能留有疤痕。
所以,李姝色对于这点,还是有些担心的。
大佬有他的事业要做,若是因为她的砸伤而失去做官的资格,她岂不是彻底得罪了他?
她不免面露担忧地问:“夫君,你疼不疼?”
印象里,这是她第一次关心他,沈峭心中的那股异样感更重,只不过脸上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反问:“你说呢?”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李姝色咬了咬下唇,快要被自己蠢哭,连忙转移话题地问:“这药管不管用?夫君这么好看的脸,可不要留下疤痕才好。”
“好看?”沈峭微微蹙眉,“你今日水平让我好生疑惑。你在众人面前说,平素里都是我教你那般说的,可是平日里我们俩几乎说不上一句话,我如何教你?还有,谁告诉你,好看是形容男人的?”
还真的稀奇,沈峭居然同她说了这么长的一段话。
还以为他就只会冷言冷语,或者“嗯”个两声的。
李姝色闻言,脸不红心不跳地扯谎:“自然是背地里留心夫君读的书,况且夫君可是秀才,沾了夫君的光,我可是秀才娘子,总不能说出的话像个无知妇人吧?”
说话的间隙,她手中的动作也未停歇,只不过心却跳得很快,很怕眼前这位大佬看出点什么。
沈峭听了没说话。
李姝色又继续说:“我在这个家也待了十四年,夫君可曾听过耳濡目染?从前是我不愿意改变,如今我乐意改变,自然脱胎换骨,与从前不同。”
沈峭这次终于反应,轻笑一声:“那你还挺聪明,只是听我读书,就能明白些个大道理。”
她说的话,沈峭半信半疑,他从未碰见过转变这么大的人,更何况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人。
李姝色默认地“嗯”了声,她自然是聪明,从小到大,每逢考试,只要有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