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侧的金无疆也直了身子,翘起二郎腿。
“《长安古意》云‘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人人皆知‘鸳鸯’是缱绻之鸟,那噱头还是得放在‘双色胭脂’与‘鸳鸯’的联系上。”
他停顿了一下,转眼瞧了过来,“你今日是如何将骆夫人揽来‘海棠红’的?”
向椋盘手托腮,道:“我在街上生意好的扇子铺里补妆,她瞧见了便来问我胭脂是哪儿买的。”
说到这,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有些怀疑地放下了手,“你是说,‘鸳鸯’——”
她微微虚了一下眼睛,语气几分质疑:“二人上街倒还真是可行,不过,卷春能行吗?”
金无疆都要窃喜了,却听到“卷春”二字,反应了好几息都没明白。
“什么卷春?”
向椋摸了摸下巴,心里盘算了片刻,又道:“其实我假扮男子也行,或许还更合适些。”
金无疆:“?”
向椋:“明日可能得借你一身衣裳。”
金无疆彻底哽住了。
这个法子能制造热点是其一,其二自然就是他的私心。
掌柜的出门宣传新品乃情理之中,“鸳鸯结”的卖点又是“鸳鸯”二字,鸳鸯当然是分雌雄的。
向椋身边除了他和飞廉,就没有其他的年轻男性可以选择,这等美差必然是让金无疆揽了去。
谁知向椋的第一反应竟是让卷春扮成男子?
避嫌竟到了这个程度吗?
“其实……也不必扮成男子吧?”金无疆觉得应该还能劝回来。
向椋柳眉拧了拧,片刻后又舒展开了,“对啊。”
金无疆正要毛遂自荐,却听她说:“女子与女子,虽有那么点儿特别,但何尝不是一种吸睛。”
向椋似乎想入非非,笑了起来,“做生意嘛,营销手段罢了。”
“……”
她一双亮晶晶的杏眸看了过来,弯了弯,“多谢世子爷,这个法子好,猪肉没白卖,一会儿我就去和卷春商量。”
见她似乎心意已决,起身就要走,金无疆一着急,忙伸手想拉她。
那手在半空又猛地拐了个弯,扯住了向椋的衣袖。
向椋垂眼瞧他,笑容僵在脸上。
他抬起眼睫,“向娘子,我是觉得你与卷春二人若不假扮男子,恐无法表现出‘鸳鸯’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