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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泊宁之时光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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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花期·余烬(求月票求打赏!)(2/8)

    这是我欠你的。也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

    让我解释一下。

    一百年前,霖城沦陷的那个晚上,我死在了北城墙下面。不是壮烈牺牲——是被流弹击中了腹部,倒在泥水里,周围全是尸体。我活了大概两个小时。那两个小时里,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我会不会变成孤魂野鬼。

    不是怕。是遗憾。

    因为我还有很多事没做完。没来得及跟家里人说最后一句话,没来得及把欠战友的钱还了,没来得及——

    没来得及告诉巷子口那个卖花的姑娘,我喜欢她。

    不是爱。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是爱。只是每次路过她的摊子,都会多看两眼。她的雏菊总是摆得整整齐齐的,白色的,干净的,在一堆玫瑰和百合中间显得格格不入。就像她一样。

    我本来打算打完仗就回来找她。跟她说——

    算了。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死了之后,真的变成了孤魂野鬼。不是传说中的那种——是真的。我能看到这个世界,但世界看不到我。我跟着部队的残部走了三天,看着他们一个个倒下,什么都做不了。那种无力感——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它。不是鬼,不是神,不是任何一种已知的形态。它告诉我,我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识,但代价是永远无法投胎转世,永远游荡在人间,直到某个条件被满足。

    我问什么条件。

    它说:“等到有人愿意为你付出等价的执念。“

    我问什么算等价。

    它说:“一百年。“

    我当时觉得这个条件很荒谬。一百年。谁会为一个死了的人等一百年?

    但它说:“不是等一个人。是等一个承诺。如果你曾经给过这个世界一个值得被记住的东西,就会有人等。“

    我给它看了那块石头。B区17排4号。张泊宁之墓。

    它说:“不够。这块石头是你给自己立的。你需要别人给你立的。“

    然后它消失了。

    我开始在霖城的废墟上游荡。找了很久,很久。几十年。从民国到新中国,从战争到和平,从土路到柏油路。城市变了又变,街道拆了又建,我看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出生、长大、老去、死去。所有人都有终点,只有我没有。

    直到有一天,我路过一条巷子。巷子口有一家花店。花店的招牌上写着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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