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
“嗯?“
“如果有一天,连''彼此''也没了——“
“不会的。“
“如果呢?“
她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伸手捧住他的脸。
她的手掌很凉,但掌心贴着他脸颊的地方,有一种灼热的力度。不是温度,是意志。是那种“我偏要这样“的、蛮横的、不讲道理的执念。
“如果真有那一天——“她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就再等一百年。等到你回来为止。“
陆时宴笑了。
“你又要等了。“
“嗯。我又等了。“
“上次等了一百年,还不够?“
“不够。“
“这次要等多久?“
“不知道。“
“值得吗?“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只是踮起脚尖,吻了他。
那个吻很轻。嘴唇相触的瞬间,他感觉到了一种微弱的电流——不是残响,不是震颤,不是任何超自然的东西。就是一种很普通的、很平凡的、活人才有的触电感。
他的手不自觉地抬起来,扣住了她的后脑勺。
铁架床成了他们的家。
不是比喻。是真的住在了那张床上。两个人挤在一起,盖着一条从楼下垃圾堆里捡来的毯子——脏兮兮的,有股霉味,但沈念用水龙头接了雪水洗了好几遍,总算能用。
晚上没有灯。残魂不需要照明,但沈念说黑漆漆的不习惯,于是陆时宴从楼下便利店的垃圾桶里捡了一个被人扔掉的香薰蜡烛,用打火机点上,放在窗台上。
烛光很小,摇摇晃晃的,勉强照亮一平米的范围。但在这个一平米的范围内,有床,有两个人,有一条毯子,有一支蜡烛。
够了。
“陆时宴。“
“嗯?“
“你记不记得,一百年前,你跟我讲过一件事?“
“什么事?“
“你说,你小时候住的地方,窗外有一棵很大的桂花树。每年秋天,桂花开了,整条街都是香的。你妈会把桂花收起来,晒干,装在布袋子里,放在衣柜里。衣服穿在身上,就有桂花的味道。“
陆时宴愣了一下。
他确实记得。但那段记忆不是他的——是张泊宁的。张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