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经……
祝方书被逼成了一个傻子。
他可以接受亲情、友情可唯独对于爱情抱有异样。
因为董昼这个人的恶心与执着,让他留有阴影,所以祝方书带上偏见。
他不明白一个如此恶心的东西为什么会被人歌颂。因为在他看来不仅是男人对男人的爱情了,他对男女之间也不明白。
一直认为另样的去爱一个人的心思是肮脏的、不堪的。
对另一个人存在心思就是不应该的。
可直到樊意秋的出现让他破掉自己的戒。
祝方书一直都觉得自己很有分寸,却就是在不知不觉间沦陷。
他想……
或许一切都是注定的,他注定会败落。
他清楚自己对樊意秋的感情,然而一时之间内心里面早就被他定下来的观念无法改变。
以至于他每一次与樊意秋靠近之后又想着离开。
因为他害怕,害怕肮脏会让自己过激,让樊意秋离开自己。
哪怕知道自己并不会这样,甚至他已经知道自己的所想本身就是错误。
也哪怕知道樊意秋对自己也有这种心思,可是他始终认为自己有错。
其实他早已在悄无声息之间改换了之前的极端,他不再认为人的心思不光彩,所有的反抗全都给了自己,把所有矛头对准了自己。
可他改变不了,因为习惯,所有都成为下意识,让他下意识去觉得,去认为。
于是他一边控制不住去喜欢,去爱,另一边又在不认同。
不知道是说可笑还是可悲。
祝方书从始至终都想做一个干净的人,起码让他觉得自己是干净的。
奈何,一错再错。
一错再错或许就是对的呢?
他曾经这样安慰过自己,可见没什么成效。
直至现在,祝方书终于做出了决定。他心中早已经定型的那一套已经无法改变。
那如此,他甘愿做一个肮脏的人。
他宁愿沉沦美好,让自己掉进自己的不堪心理再也无法回首。
带着腌臜开出的花,去迎向太阳。
于现在的他而言,追随本心就好。
“我……”祝方书的声音颤抖,半天说不出来一句囫囵话。
祝方书第一次没有心理负担地去拥抱樊意秋,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