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去走走吧。”拉维恩说。这句话有些没头没脑的,和刚才那句“我答应你了”简直毫无关联。
扬倒是立刻站直,跟了上去。
“好啊,去哪?”扬说,“但你现在的身体可以吗?”
拉维恩的脸色看着可不算好。
“随便去哪,我现在感觉还不错。”拉维恩说,语气甚至算得上轻松,“你们平时会来中央城区吗?”
扬摇摇头,他走到了拉维恩左侧,说:“很少来,东西太贵,这儿的人也不拿正眼看我们。”
正说着,一位经过他们的绅士正蹙着眉,略显不悦地瞥过扬绝对称不上体面的粗陋衣着,加快了脚步。
拉维恩:“……”
“就去你们常去的地方。”拉维恩说。
“第五街区?”扬有些意外,“从这里走过去会有点远。”
“没关系,就这样走吧。”拉维恩的目光落在扬光着的脚上,“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我付给你的报酬,应该足够你买得起灰港任何一家店里的鞋子了。”
“光着脚吗?一开始是因为没钱,”扬耸耸肩,毫不在意地继续走,“后来是没时间。”
“没时间?”拉维恩偏了一下头,带着点揶揄的笑意,“我认为我并没有压迫你工作到这种程度。”
“……也不全是因为没时间,因为不重要,老忘记,早就习惯了。”周围的人来去匆匆,扬的手插进裤兜里,他微微抬头,陷入了短暂的回忆,“我几乎没为这件事苦恼过,大概是因为玛莎和我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害怕光着脚。”
玛莎身上有很多秘密。扬记得她有一双看起来质量很好的旧皮靴,即使草鞋的底快要磨穿了,扬也没见她穿过这双鞋。
唯一一次,他近乎冲动地想要为自己买一双鞋。是在遇到拉维恩的第二天。
而现在,他们竟然能一起,像朋友一样地散步,在这个他曾觉得格格不入的中央城区。
一起走向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昏暗街道。
就这样一路走着,他们逐渐远离中央城区的明亮,周遭建筑开始变得拥挤。他们走到了第三街区,这里算是平民区与中央城区的过渡地带,稍微整齐些,也有些面向平民的店铺。
经过一家鞋店时,拉维恩停了下来。他看了看橱窗里陈列的靴子——皮质厚实,针脚看着也不赖,应该是一双结实的鞋。他什么也没说,推开门径直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