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买的韭菜还剩一些,朱洛凡说干就干,直接起床开始做。
韭菜疙瘩不是常吃的菜,她自己却很喜欢,面汤浓稠,加上韭菜独有的香味。
她平常不怎么喜欢吃韭菜,唯独喜欢吃韭菜疙瘩。
洗锅,添水,同时把择好的韭菜切成小碎段,加水加盐加味道,调成喜欢的味道,最后等水烧开,用筷子夹进锅内煮熟就可以了。
整个过程简单又方便。
不到二十分钟,朱洛凡便做好了这一顿,时间也不早了。
反正明天又不忙,朱洛凡一点也不怕熬夜,当即发个朋友圈,证明一下。
她喜欢发朋友圈,无论是吃了什么好吃的,还是生活中芝麻点的小事情,就算是被石头绊倒了,朱洛凡也会发发。
拍照,上传,写文案。
【朱洛凡:半夜睡不着发癫做了韭菜疙瘩,已经吃上了。】
随后更是发了数条,势必让朋友圈的每个人都知道韭菜疙瘩的魅力。
发完立马搭配着电视剧,吃了起来。
人似乎只要一吃饱饭,心情再不好也消失了大半,朱洛凡吃完了,人也快乐了不少。
昨天就是她发神经怎么了?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与其后悔,还不如现在多睡一会儿。
嗯,就是这样,再说她跟秦泽庭离得那么远,根本不会再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果然她每天按时工作,上下班,根本没有见到秦泽庭的机会,别说尴尬了,可能别人转身就忘记了。
上班一个多月,朱洛凡越干越开心,整个人由内而外地散发着光彩。
朱洛凡现在已经无比适应现在的工作,每天乐呵呵地去上班,又乐呵呵地下班,而且如果遇见天气刮风下雨,她更是可以直接休息。
越干越美好。
朱洛凡现在早已经忘记那天的尴尬,这天她刚干完今天的工作往回走,正哼唱着歌曲,一拐一扭地往屋子走的时候,一转身就看见了一身正装的秦泽庭。
不是她的眼神太好,是秦泽庭的条件太优越,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子,宽肩窄腰的,如果不是出现在这里,还以为那个模特出来走秀呢。
再配上他那略带冷淡的脸,妥妥的小说男主。
秦泽庭正在孙宇说些什么,朱洛凡一看见他就想起那天拥抱他的触感。
别的不说,还挺舒服的,怎么看都是自己占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