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的,盯紧了璐王府。
一群混账东西,苏家好歹是开国勋贵之后,大郎身上有功名,就算如此,这么攀附皇家也不免惹的人嗤笑,璐王曾与天子同吃同住。共同进学,哪里是我们这等败落人家让人看得入眼的?
把孙女留在家中,是一种选择,嫁给能给家族带来助益的人家,也是一种选择,可是不自量力去攀附皇亲贵胄,那是蠢货才做的选择。
“老头子贼心不死,还想给我找个人家。”
不怪苏宸玉对苏潇潇冷漠,她还不是家主,哪里能决定家族女孩儿的婚事,自己自身尚且无法保全,谁能管得了别人。
苏宸玉薛定谔的道德观念在此时再次发挥出充分的利己本性,毒死这老头子的可行性高不高?可是二房会不会仗着大房无子多生事端?
这念头在脑海中转过一瞬,立即生根发芽。
若是事成,长房嫡出继承家产,自己是长房唯一的子嗣,定是要留在家中,招赘或者作女公子,过继,就算是父亲,也不会愿意将一个苏家拱手让人。
没有婚事被强行指定的烦恼,这很有诱惑力,苏宸玉不想赌老头子会给自己找个好人家,毕竟鲍家在这种老东西面前,都算是上上人家,也不知道成天宣传本家为勋贵之后的眼界为什么就这么点。
最重要的一点,想要摆脱被觊觎的命运,手中无权,万不可能,若是自己能在父亲后面成为家主,谁还敢议论、妄想自己的未来。她手中这篇郑伯克段于焉就像是生了根,一点都不想丢出去。
郑庄公何其毒甚,自己这也不差,脑中想到毒杀父亲的父亲,口中却称敬爱父母,圣贤道理说了一大堆,落到为人上却狠的令人发指,真乃伪君子耶。
我是伪君子,我为何不能是伪君子,苏宸玉仔细翻看这篇被父亲用来启蒙的郑伯克段于焉,人比野兽聪明,她提笔写下几个字,人能胜过天下生灵,皆因心口不一也。对野兽而言,发现威胁,去撕咬咆哮,固然有效,但伺机而动,一击必杀,才更适合人。
现在,还不是时候。
“小姐,小姐,大事不好。”
“怎么了?”
“二老爷,二老爷不大好了。”
什么玩意儿?前几天刚刚试图陷害自己贩卖私盐的叔叔,不太好了?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苏宸玉不解?
“哎啊,小姐,咱们得赶紧去看二老爷。”
什么?看着人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