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了一种明确的感觉。
不是“看见“规则的兴奋,不是解开难题的成就感,而是一种温暖的,柔软的,让人想哭的感觉。
那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回家的路上,林煜一直在想姜以夏的话。
“我喜欢你。“
“等你考上大学,再告诉我答案。“
他把手放在胸口,感受着心跳。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也喜欢她。
从小时候,她第一次问他“你怎么知道的“,第一次说“你真厉害“,第一次陪他打篮球,第一次说“咱们一起“的时候,他就喜欢她了。
只是他一直没意识到。
或者说,他一直不敢承认。
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他家穷,她家富。
他只是个会“看见“奇怪东西的怪人,她是人见人爱的好学生。
但现在,她说她喜欢他。
那他就有了答案。
他也喜欢她。
他会努力,考上北京的大学,站在更高的地方。
然后,亲口告诉她答案。
那天晚上,林煜打开笔记本,写下:
“1999年夏天,中考与离别。
我考了全县第三名,考上了县一中。
全家人都很高兴,只有父亲不在。
但我知道,他也为我骄傲。
姜以夏走了,去省城读高中。
她说,她喜欢我。
那是我听过最美的话。
我也喜欢她。
从小时候就喜欢。
喜欢她看我的眼神,喜欢她说''咱们一起'',喜欢她从来不觉得我奇怪。
她让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在''看见''这个世界。
至少还有一个人,愿意陪我''看''。
我们约定了,一起考北京的大学。
到那时候,我会告诉她答案。
我会说:
姜以夏,我也喜欢你。
从小时候就喜欢。
等我。“
他合上本子,看向窗外。
夜空中,星星在闪烁。
他突然觉得,那些星星不再冰冷了。
它们像姜以夏的眼睛,温暖而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