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秦毓走路的速度都快了些。
从东福巷去「余记包子铺」有条小路,但路灯很暗。
即便如此,秦毓还是果断选择抄了近路,打开手电筒,走得很快,却不太稳。
走了好长一段路,走得秦毓都有些气喘,前方却是一段很长的黑暗。
寥落星光,凉风呼啸。
秦毓从小怕黑,就连睡觉都得开着灯。
还是后来跟唐芮白在一起后,有段时间喜欢把脑袋埋在唐芮白颈间,闻着她身上淡淡的薄荷清香,觉得舒适又安全,这才戒掉了这个习惯。
可已经走到了这,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没走几步,秦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脚下触感有点软,秦毓还以为是谁家跑出来的小猫小狗,喜欢躺在路上睡觉。
结果手电筒往下一照,长长一条,是个……人。
浑身是血的人,长发披散在身边,身上的衣服沾了很多血。
秦毓那一脚好像踹到了她的头,对方挣扎着动了一下。
饶是二十七岁的秦毓看到这一幕,还是心惊胆战。
救命……这是误入凶案现场了吗?
活了两辈子,她也只在拍悬疑剧的时候见过这种场面。
地上的人发出一声疼痛的哼鸣,手指缓慢动了下,像是恢复了意识。
秦毓蹲下去,想要去探她的鼻息,顺带报了个警。
但撩开对方的头发,却对上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眼神又有几分陌生。
秦毓的心顿时像被人紧紧抓住,她颤抖着喊:“唐芮白?!”
唐芮白感觉五脏六腑都搅在了一起,这次唐暮是真想弄死她。
没想到从家里跑出来以后又遇到了从职高退学的那帮混混。
更没想到的是,再睁开眼看见的竟然是……秦毓。
是年纪第一的秦毓,是人群里的焦点秦毓,是笑起来有个梨涡的秦毓。
是她的望不可求、触不可及,秦毓。
这么狼狈的模样被谁看见不好,却被秦毓看见。
唐芮白闭了闭眼,强撑着坐起来,用脏兮兮的外套擦了把脸,就连血都是脏的。
秦毓看见唐芮白后眼睛就红了,想伸手帮她擦血,想要紧紧地拥抱她,可她的手悬在空中,什么都不敢做。
她怕抱疼了唐芮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