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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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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节(4/5)

水汪汪的眼睛一看,恍惚间竟像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个时候她还不叫程红。她叫范芳,是只刚从一个叫康仁的地狱里爬出来的艳鬼。

    电影里说鬼想投胎、想还阳就得拉上一个垫背的,而她想彻底同康仁切断联系也拉了个垫背的。但不是她自己想拉的,是程红在临死前握着她的手,用同样水汪汪、红通通的眼睛望着她说:“芳芳你听我说,我大概活不成了,以后你就是我。你替我活下去,离那些人远点,不要再干这行了,你要替我好好活……”

    二十年前,程红胸口涌出的血像鲜红的颜料,染红了衣服、染红了手,也染红了此刻范芳的眼睛。

    是啊,冒充。她并不是红红,只不过是冒名顶替了她,才得以苟活下来的范芳。

    第165章

    她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叫范芳。

    她三岁时就被父母扔在了当时以“仁义”闻名遐迩的珍美精神病院的门口。

    院长对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向来来者不拒,于是慷慨地收养了她。

    在珍美的地下室里还住着许多和她年龄相似的小孩。

    但和那些孩子们不同,范芳并没有精神问题,她非常健康,也很愿意思考。而她之所以知道地下室里住着其他孩子是因为听来她房间里和她“做游戏”的大人们聊起过。

    他们当着她的面夸其他孩子的活好。

    隔壁住的大概是个傻子,听说是男孩,后面被弄出血来也从来不喊痛。

    可范芳不同,她九岁的时候就知道要如何哭哭啼啼地喊痛,让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们觉得厌烦,从而缩短停留的时间。

    而十岁时,她开始琢磨着要如何从墙角的老鼠洞里逃出去。为此还藏了一把磨得很锋利的不锈钢勺子。可直到勺子掏断,那个洞也只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她也想过许多其他办法,但都不奏效。例如趁着“客人们”到访时,从他们之中的空隙里钻出去,然后赤脚飞快地逃跑,幸运的话,只要找对路,她就一定能从地下室里跑出去。但很快,范芳就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

    因为借着那个有客人来访时才会出现的缝隙,她发现客人们身后还站着一名神情警惕的男人。她不能从他的手中逃脱。

    但范芳并没有气馁,她每天都在想要如何逃出去。

    在她十四岁那年,有个姓楚的年轻客人来得很勤。

    他是客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也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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