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歌回去换了身朴素一点的衣服,特地去城里各个酒楼、茶坊、瓦舍之中调查了一番,从人们的兴趣爱好,到说书先生的说书倾向都调查了一番。
结论是,千百年来人们的兴趣喜好可能就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不过因为这边的百姓大多还都是没有读过书的,那些佶屈聱牙的文章,就是找人给他们念都懒得听。
就是要直白,要跌宕起伏,要引人入胜。
还要爽快,尤其是让普通百姓能感觉痛快,而不是上层人的爽快。
最重要的,是不能违反了上面的法令。
应歌知道,哪怕是应盛欠了这么多钱,蓝胡子都没有用非常规的手段来催债,最大的一点原因,就是因为府尹大人是向着她们应家的。
只要不是太过分他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太过分就会出手了。
所以最少在明面上她是不能写得很反动的,否则这就是给府尹大人添麻烦。
思来想去,应歌决定还是干回老本行。
写她的同人小说。
她也调研了,现在的小姑娘们看的小说里面,大多就是富家小姐和落魄书生的。
小姐对书生一见钟情,却因为书生贫穷,家中嫌贫爱富的家长不许,棒打鸳鸯,让小姐和书生分离。
这小姐多半也有些忠心耿耿的丫头,她们不听老爷的,专给小姐和书生传递诗文,替小姐将金银细软送给书生,让其进京赶考。
最后书生金榜题名,和小姐终成眷属。
至于这之后两人生活如何,就和应歌小时候看的童话故事一样,停留在“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这里,没有人去续写了。
大概是写故事的男人也知道,这样下去是只有自己享福的世界,而和自己成亲的小姐们,也会在后宅困囿一生。
而他们男子,功成名就之后,自然不会只有这么一个发妻。小姐的地位自然是最高的,毕竟糟糠之妻不下堂,但之后又会有几房貌美体贴的小妾,就要看他有多少次的艳遇了。
但这些,小姐们都不会在这书中看到。
应歌倒是很想写一写,不过她那应家书行现在才是缓过来的时候,暂时还不适合如此明目张胆的得罪这帮心比天高的书生。
再有,便是江湖之上的各种对于普通人来说奇幻的冒险和经历,那都是听多少遍都听不腻的。
应歌决定从这里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