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不说,血迹更会引诱来更多的捕食者。
管不了这么多。
刘烨将心一横,跟了上去。
手中的弓箭蓄势待发,他可不敢招惹大型猛兽。
即便是全盛时期也不敢,更别说现在了。
大型猛兽他拼着重伤也可以干掉,但是就现在的情况,一旦受伤,那就是等死。
毕竟医疗水平有限,这也是村民很少上山打猎的原因之一。
毕竟这些瘦骨嶙峋的村民一没武器,二是体弱。
即便是一头野猪都可以要了他们的命。
现在的情况,越谨慎越好。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逐渐到了森林深处,周围开始出现需要几个人环抱的大树,森林幽深。
河谷之中不断有野兽的声音传来。
刘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原始森林的边境。
刘烨很清楚,往往机遇和危险并存,想要猎取大型的猎物就要冒险,更何况现在是早晨,正是各种大型猛兽捕猎的关键时期。
机不可失。
刘烨一路沿着密林爬上了山梁,刘烨站在高处,俯瞰着四周。
因为在他爬上山崖之前,血迹竟然跟丢了。
只能爬上高处俯瞰,利用视线的优势寻找猎物。
果然,在不远处的草甸中,刘烨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野猪。
野猪是群居性物种,出现就是一大群,虽然增加了捕猎的成功率,但是野猪的獠牙非常的锋利,一旦被刺伤,那可就是细菌感染,死翘翘的结局。
当然,能够发现这个野猪群刘烨非常的高兴。
这个族群不大,只有七八头野猪,最要紧的是这些野猪个头都在二百斤左右。
这样的野猪年龄小,肉质鲜美,一点也不柴,吃起来好吃,更是可是买上高价。
野猪皮还可以作为材料使用。
但是猎捕野猪也不容易,野猪的警惕性非常高,嗅觉灵敏,很容易就会发现人类的气息。
所以刘烨并没有着急,缓慢下到草甸之后猫着腰前进。
不过野猪群很快发现了他的踪迹,快速的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刘烨追赶了一会儿,很快便再次看见了野猪的影子,此刻距离野猪仅仅只有十多米,这些野猪毛色鲜亮,膘肥体壮,简直是移动的蛋白质。
刘烨慢慢的挪动着身体,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