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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随军怀孕就跑首长追妻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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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请问您对这个判决结果满意吗(2/3)

长出了足够坚硬的翅膀,可以在属于她的天空中,独自翱翔了。

    三个月后。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法庭里座无虚席。

    旁听席上,不仅有清露公司的员工,还有北京各大报社的记者,甚至还有几家国营日化厂派来的代表。

    这场官司,早已超出了商业纠纷的范畴,成为了整个行业关注的焦点。

    林婉清坐在原告席上,身边是江楚和张承德律师。

    她穿着一身得体的灰色套裙,头发一丝不苟地盘在脑后。

    对面的被告席上,那个仿冒厂商的厂长,脸色灰败,额头上全是汗。

    这三个月,对他来说,是一种漫长的煎熬。

    随着清露公司一件件铁证的呈上,尤其是那个瓶底的“指纹”标记,在法庭上用高倍投影仪展示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审判长拿起法槌,在法庭里敲响。

    “咚!”

    一声清脆的响声,让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现在宣判。”

    审判长的声音庄严而清晰,回荡在法庭的每个角落。

    “经本庭审理查明,被告辽省海城日化厂,在未取得原告清露化妆品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仿冒其‘清露’面霜产品包装、装潢,并在市场上进行大规模销售,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的侵权……”

    审判长每说一句,被告厂长的脸色就白一分。

    林婉清的手在桌下轻轻握紧,掌心有些湿润。

    江楚感觉到了她的紧张,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手,覆盖在了她的手背上。

    温暖,干燥,带着一股安定的力量。

    林婉清的身体放松了一些。

    “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声誉损害,情节恶劣,影响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本庭判决如下。”

    审判长停顿了一下,提高了音量。

    “一,被告辽省海城日化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所有侵权产品,并销毁全部库存及生产模具。”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全国性报纸上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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