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出了足够坚硬的翅膀,可以在属于她的天空中,独自翱翔了。
三个月后。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法庭里座无虚席。
旁听席上,不仅有清露公司的员工,还有北京各大报社的记者,甚至还有几家国营日化厂派来的代表。
这场官司,早已超出了商业纠纷的范畴,成为了整个行业关注的焦点。
林婉清坐在原告席上,身边是江楚和张承德律师。
她穿着一身得体的灰色套裙,头发一丝不苟地盘在脑后。
对面的被告席上,那个仿冒厂商的厂长,脸色灰败,额头上全是汗。
这三个月,对他来说,是一种漫长的煎熬。
随着清露公司一件件铁证的呈上,尤其是那个瓶底的“指纹”标记,在法庭上用高倍投影仪展示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审判长拿起法槌,在法庭里敲响。
“咚!”
一声清脆的响声,让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现在宣判。”
审判长的声音庄严而清晰,回荡在法庭的每个角落。
“经本庭审理查明,被告辽省海城日化厂,在未取得原告清露化妆品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仿冒其‘清露’面霜产品包装、装潢,并在市场上进行大规模销售,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的侵权……”
审判长每说一句,被告厂长的脸色就白一分。
林婉清的手在桌下轻轻握紧,掌心有些湿润。
江楚感觉到了她的紧张,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手,覆盖在了她的手背上。
温暖,干燥,带着一股安定的力量。
林婉清的身体放松了一些。
“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声誉损害,情节恶劣,影响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本庭判决如下。”
审判长停顿了一下,提高了音量。
“一,被告辽省海城日化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所有侵权产品,并销毁全部库存及生产模具。”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全国性报纸上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