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燕把他买给她的红色围巾围上了,虽然看不到太多的嫩白的脖子了;
但是,相比看她的脖子,他更想让她一身的暖和,因为不知道她的尺寸,所以没有买到新棉袄;
所以,今天的早上,他是有意的抱她,搂她的,就想给她买回一套合身的棉袄穿,:“嗯,很香,你喜欢就好。”
赵刚微微的避了下,不敢看她伸过来的细白的小手。
赵刚有时候都感觉奇怪,明明于秋燕也在赵家凹生活一段时间了,但是她还是那样白嫩,那样勾人心魂。
为了让她少做粗活,他得把家里的条件慢慢的改善好。
都说,好女人如一本书,虽然看过她的人不知凡几。
但是真正拥有她的人,只有一个!
赵刚咽了下口水。
他咋这样想?拥有?
赵刚马上把想法逼出脑子外。
静下心的吃着狼肉片大米粥。
这个时候,就没有什么调味的,就是一点的盐。
但是,原汁原味的香,也是十分的解馋好入口的。
吃过饭,于秋燕把赵刚买回来的物资都好好的找了合适的地方摆放,而粮食也算有了一点了。
这人有食物吃下去,顿时脸上红润,脑子清明,手脚也有劲了。
赵刚拿到了那杆从大队长手里借来的步枪,带上从黑市淘来的一把新刀,这装备才算是一个初步的猎人。
但是这枪,他得尽快换了狙击枪才行。
可昨天晚上,他问了那个人的狙击枪,得要十八张狼皮子,一张狼王皮!
而他手里,现在就让于秋燕糅制好的狼皮一共才八张,七张的普通狼皮,一张的狼王皮子。
所以,他还差十一头普通狼皮,才能换到那把他喜欢的狙击枪!
赵刚来不及细想于秋燕为什么那么好看?
为什么看她的时候,自己的心里一阵阵的欢喜?
带着目标,上了大兴安岭去打猎。
必须尽快的猎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