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边疆之后,我发现这里条件十分辛苦。
每天都有不断的训练,和干不完的活。
在部队的生活很充实,唯一让我难受的是,我还是记不住人,尤其在部队,所有人都穿一模一样的衣服,这对我来说简直要命。
我因为看起来过于高冷,受到了新兵的排挤。
在部队的日子渐渐的也开始变得艰难。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无意中结识了一位老大哥。
不过这位老大哥不许我叫他大哥,我只能叫他领导。
老领导说他跟我有同样的,记不住人的毛病。
不过他自己摸索出了一套记人的办法,他对我进行了大规模的训练,我渐渐开始学会了认人。
我们认人的方式跟一般人不同,我需要记住人的具体面部特征,比如大鼻子的是赵刚,倒三角眼的是李渊·······
有了这些特殊的记忆方式,我终于开始分得清谁是谁。
除了认人,老领导还给我开小灶训练我,渐渐的,我开始在各项训练中,领先于新兵连的其他人。
我从新兵蛋子,做成了班长。
后来当兵十年,我更是从排长,连长,营长·······一路像是坐火箭一般,三年一升的升了上去。
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家庭背景,尽管我立了很多的功,可这种晋升速度还是不正常。
不过我爹是泥腿子,我娘是真文盲。
我没有背景。
那只能算我运气好。
运气好,没办法。
可能老天爷也看不惯我气运加身。
倒霉的事情终于找上了我。
回村探亲的我救了一姑娘。
姑娘二百多斤,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人救上来。
明明是做好事,我差点把命都搭上。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姑娘恩将仇报,她赖上了我,要我娶她。
娘给我做了主,将她娶进家门。
极力促成这桩婚事的人是我娘,后悔最快的人还是我娘。
后悔的原因么·······是因为这媳妇太能吃了。
听说她娘家送了几挑粮食过来还是没够她吃。
我一打电话,我娘就嚎啕大哭,求我把她带走。
所以再次过年,我把这媳妇带回了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