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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隐忍十八年,废柴皇子杀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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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秦律(2/3)

“李斯与孟巍然等人认为,律法不可轻改,牵一发而动全身,各地叛乱不断,盗贼不止,律法不严,百姓没了忌惮,将更为混乱,不宜管理。”  “老夫亦认为他们说得在理,始皇陛下陷入两难,再加上后来先帝年事已高,迟迟没能定下储君,律法更不敢轻易修改。”  “公子扶苏心向儒家,陛下怕他继位之后推翻县郡制,重推分封制,若陛下早露锋芒,恐怕先帝便能下定决心重修秦律。”  冯去疾说到这里,满脸幽怨地望着赵凌。  赵凌给气乐了:“怎反倒怪到朕的头上?若先帝知朕在三川郡豢养甲士,结交张良、盖聂等人,那还不得直接把朕砍了?”  “朕难道告诉先帝,朕做这些事是为了大秦的未来?你猜先帝会不会信?”  “朕与六国贵族私交,与他们称兄道弟,互通有无,赚取他们的钱粮,先帝能饶了朕?”  “朕谋取私利,瞒而不报,先帝能饶了朕?”  一个十几岁的皇子,干这些事情,嬴政会觉得他有多深的远见?  “老丞相以为,朕若羽翼尚未丰满,暴露这一切,赵高那阉人会不会找机会除了朕?朕可不想整日被人盯着。”  赵凌发出各种灵魂质问,冯去疾也哑口无言。  就赵凌说得这些事,一旦传至咸阳,多半是要遭杀身之祸的。  谁知道这些消息是先传到嬴政那里还是赵高那里?  传到嬴政耳朵里,他就一定能活?  将自己的生死交到别人手里,可不是什么好事。  赵凌见他不说话,直接跳过这个话题:“朕以为,如今已可重订秦律,一些过于严苛的律法,该改则改,一些轻罪不宜重罚,连坐之法亦可减轻,刑法亦不宜过于严酷,比如,废除腰斩、车裂、磔刑。”秦律之严,细密到连偷盗价值不足一钱如何处罚都有规定。  若有人在大道之上劫掠杀人,距离百步以内的路人若是不加以救援,也是要被罚两千多钱,这相当于一个成年男子一年的多口粮了,可见秦律罚得有多重。  但若见义勇为,得到的奖赏也是相当可观。  例如捕盗律中就有规定,生擒盗贼一人,相当于斩首二级,官府赏十四金。  私斗伤人者,则是处以劓刑和刖刑。  对通奸、叛乱者施以宫刑。  有些刑法,赵凌觉得倒也没必要改,如今大秦的局势,贸然将刑法减得过轻,并不是一件好事。  至少在大秦见义有为不会存在像后世那种扶一个老太太倾家荡产,毕竟还有诽谤法在那里摆着的,敢碰瓷,那纯纯找死。  赵凌也听到嬴政与冯去疾他们的顾虑,如今大秦尚未完全稳定,各地盗贼猖獗,六国遗民尚未完全归顺,如果胡乱按照后世那一套对待他们,那赵凌才是真的脑残。  彻底减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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