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那才是老爷子的心尖尖,儿子尚且要靠后。若是没了当家的,她就算衣食无忧,那日子能不能过舒坦就不好说了,丈夫才是最大、最长久的靠山。
想通了这一点,钱氏对李老三是有求必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说,还随叫随到,伺候、照料娘老子都没这般周全。
这般吃吃喝喝的,李老三想养不胖都难,这要是个易胖体质的,腿刚断时骨瘦如柴,三个月过后说不定都可以出栏了。
说是伤筋动骨一百天,其实早大半个月前李老三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他硬是又在床上躺够了十多天才下床,一来叫人看看他伤得多重,修养了近三个月才将将能下地。可见他吃了多少苦头,往后他肯定改过自新,不会再犯错。
二来么,也是能多勾起些他爹的怜惜之情,毕竟这腿是他老人家打断的。打断容易续骨难,他做了近三个月的废人,日子是多么难熬。
三来自然是拿捏三房的一大家子了,他这个当家的受了这么重的伤,好吃好喝的还不紧着点他。伤了腿,当家作主的派头倒是越发大了,在家里说一不二,动不动就发邪火、闹脾气。
钱氏今天当然也在场,在人堆里说得眉飞色舞,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家发生了什么喜事。
钱氏自然是高兴的,有个本事大的公公就是好,不枉她爹当年千方百计把她嫁进李家。
不说这些年她往娘家扒拉了多少好处,单只这桩男人闯下如此天大的祸事,搁在旁人家,公婆就是不把她休回娘家,也会把她暴打一顿,谁叫她没看住男人。
可她公公婆婆倒好,一声不吭答应还债不说,对她一句重话都没有,眼里只当没她这个人。
钱氏无所谓,只要公婆给他们家还钱,她受些委屈也是应该的。
幸好她当初力排众议,坚持把娘家侄女娶进门当大儿媳妇。如此,李家就算想甩掉他们钱家,那也是万万不行的,李家后辈身上都有她钱家的血脉呢。
钱氏不止一次佩服自个的英明决定,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