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被取走,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秘密。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了死囚器官移植,在此之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公开说过:“中国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有65%来自死者,其中超过九成来源于死囚。”
这件事当年几乎就是公开的,而且全社会都没有觉得其中有问题,大家普遍认为,死刑犯已经枪毙了,器官留着也没什么用,还不如捐出来,继续给人类做贡献,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
但是如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那就不好说了,最起码这种事没办法拿到台面上来讲。
抛开那些大道理不谈,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因为有人需要某人的器官,就把这人身上原本不够死刑的罪名给放大到死刑,那可就是故意杀人了。
由于犯人在入狱之前,必须要采集血液样本,所以从阴暗一些的角度来看,如果不一刀切的话,这种事肯定是无法避免的。
聂树斌的冤案被平反,按理说王书金的案子也应该结束了,但是他的案子却拖了很久,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都没有给出最终的复核结论。
一直到2020年11月9号,最高人民法院突然下发了一道指令:“撤销之前的判决,发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重审的理由只有一个,1993年张书金杀了第一个人之后,把尸体掩埋了,一直到王书金落网,尸骨才被挖了出来。
由于尸体只剩下了白骨,所以死者家属过来辨认尸体的时候,是通过衣服上的扣子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并没有做DNA检测,最高法认为这样不够严谨,所以必须得重新检测。
检测结果很快就出来了,2020年11月20号,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书金的案子,11月24号给出了判决结果,认定王书金强奸四人,杀死三人,判处死刑。
王书金马上就上诉了,理由也很简单:“康菊花是我杀的,你们为什么没算这个案子呢?”
但是王书金的上诉请求很快就被驳回了,理由是现场找到的那串钥匙和王书金交代的细节不符,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仅凭他的口供,不足以认定他杀了人。
2021年2月2号,王书金被执行了死刑,此案也算是到此画上了一个句号,此时距离王书金落网,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七年。
可能会有人觉得,王书金多活了十七年,算是便宜他了。
从结果来看,确实是这样,但从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