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班了。
屋子里的痕迹都清除了,除了身上的,他手腕上的红印。
兰基哼着小曲,给自己又换了一身新衣。
这次她给自己换了一身西装,然后系上了小兔子的领带。
扬起西装外套,她走进一间咖啡馆,朝正在忙碌的老板扬了下巴:“老板,向你辞职来了。”
正在擦拭台面的老板手上一顿,惊讶抬头,随后又被兰基身上的西装惊到合不拢嘴:“你这是什么打扮?你不干了?”
兰基拍了拍西装,有模有样撩起了袖子。
“是啊,我准备去做个,叫什么来着,社畜,找个公司上上班。”
“哈?”老板不可思议问:“你不是最讨厌那种上班的规矩了吗?你怎么想的?”
“你看我酷不酷?”她转了一圈展示自己。
“酷。”
兰基对老板神秘一笑:“酷就对了,我要去体验一下穿成这样上班的感觉,要是能混到什么职务,别人都得喊我一声兰总。这样的话,帅气的小狗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魏总好,计划书已经修改好了,您过目。”
魏听又是那个一丝不苟的魏总,他的眼睛定在电脑上,伸出手接过计划书,那手腕上的红印也被不经意露出。
“魏总,您的手怎么了?”
“嗯?”他瞥了一眼,登时电流闪过头皮发麻,但他不作慌乱,强壮镇定拉了袖子,“没什么。”
片刻后,他点了点头,夸赞:“写得不错。我记得你是转组来的,你叫......”
“魏总我姓杨,您叫我小杨就好。”
又是一道电流闪过大脑,他猛抬头:“狼?”
“魏总,我姓杨。”
小杨上前两步,让魏听看见她的工牌。
心中汗颜但面上仍作镇定,道:“好,好,你先出去吧。”
“好的魏总。”
看着人离开办公室,魏听站起身松了领带,走向落地窗,重重吐气。
他里里外外清洗得这么干净,但没想到对臭狼的恐惧竟然留在了脑子里。
愤怒和耻辱滞留在胸膛吐不出去,昨夜的记忆对他来说就是不可磨灭的污点!
在窗上重重锤了一拳,他再度回到电脑前,全身心投入工作。
只要工作,就能忘记昨天的记忆,只有工作,才能忘记一切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