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出来的红痕,同时更加用力地将人冠船。
甚至失控,因为一时间抹不去皮革留
下的痕迹,干脆转为咬住了路回的后背。
肯定是要哄人的。
但之后再说了。
明照临发现了。
这样更好施力,也更好掌控。
他低下头,在再度翻转过路回后,也留下了个深深的吻。
他真的腻不了一点。
想时时刻刻都……
明照临看着恍惚了的人,眸中的晦涩更重,那滔天的情绪也要将他们一并吞没。
像是海浪,要将两人一块儿卷入海底埋葬。
.
“……是我的。”
明照临真是八百年难得一回这么温柔的说话:“我应该先让你说话的。”
他揉着路回的后背,明明知道其实他也不痛了,毕竟他咬得见了血他都没有说什么,却还在说已经没了印子的皮革压着疼的事。
但明照临就是搂着人,耐下性子跟路回说话:“还疼?”
路回觉得这样的明照临稀奇又让人毛骨悚然。
就感觉,他好像披着羊皮的狼,下一秒就会露出獠牙把他的骨头都啃碎了吞下。
但是,因为明照临是他写的,所以他知道,明照临是在努力学着收敛一点自己的爪牙。
他就说,明照临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至少在他这儿是。
路回闭上眼睛,靠在他的怀里:“你再摸摸。”
他很喜欢明照临摸他。
他喜欢和明照临的一切亲昵举止,喜欢明照临碰他,喜欢明照临吻他。
路回有时候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小时候长期缺失亲密关系的陪伴,所以导致了什么皮肤饥渴症。
因为他真的很喜欢明照临圈着他的时候的感觉。
很重,所以存在感很强。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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