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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浓[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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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过浓(3/4)

但没有发现特殊异常以及打斗迹象。

    由于滞水太久外加夏日高温,河道菌群较多,尸体自溶腐败严重,手足皮肤与真皮已经脱落,全身为巨桶状,颜面膨大。

    法医小王在初步尸表勘验时,还特意给尸体在胃口处扎眼放气。

    法医在初步勘验报告上写:由于高腐败,身体多处开放性损伤无法辨别死后生前,也无法从创口判断致伤物是打捞起造成,还是浮尸时的磕碰,甚至局部组织暗红是否为出血,创结膜下出血是否有假阳可能,积压胸腹,口鼻有微量泡沫流出。眼睑异物、口腔硅藻提取送去做生物微验,以确定死者当时有无生活反应。

    外勤组根据走访调查发现男孩自杀倾向并不明显,社交媒体里只是和同学抱怨了几句父母和老师。

    全市监控画面捕捉到他最后画面为五天前下午17点,他独自在河道附近的面馆吃饭。

    由于雨季冲刷了岸边的脚印,单纯入水点无法判断是否为自愿下水,附近没有摄像头,所以靠解剖来看具体脏器吸入等其他判断标准最为具体。

    这案子小王给沈一逸和宏自光两人都看过。

    但两人意见不同,说剖也行,不剖也行。

    毕竟家属已经认了男孩为自杀,且剖尸意愿不强烈,加上刑技本身就忙,剖一个尸浪费科室经费、人力,甚至吃力不讨好。

    但沈一逸又觉得剖尸只是累点,多写几分报告,但案子看清晰,增加经验累积。

    但宏主任没发明旨,只说她想剖就剖,从头到尾处理干净就行,顺便带着老耿的徒弟观摩观摩。

    处理干净的意思就是别让科室背锅,于是她电话打给审立部,向检察院提出解剖申请,得到批准后就安排小林来处理相关事宜。

    如今沈一逸剖完了,却仍旧不能轻易下定论。

    溺水判断标准很难,高度腐败的尸体征象会出现不典型的情况,所以他们只能采取排除法。

    她化开了那个瞪着眼珠子,脱了皮的绿色膨胀人。

    他手部有痉挛迹象,尸僵和尸斑无特殊,因为滞水期过久支气管泡沫不显著,打开胸腔后发现肺过度膨胀,有肋骨压痕,左右心室红蛋白浓度差异显著,基底部胃粘膜撕裂,大量残渣和泡沫混合,出现wydler现象。基本可以判定,生前溺死。

    但确定了生前溺死,也不代表就是自杀。

    也有其他暴力的可能,比如有没有服药、吸.毒、以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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