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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不是中二病了啊[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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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章(1/6)

    他们在兽人世界待了一个多月。

    除了前面几天他们一直流连床榻以外,之后的一个月,就是在兽人世界东跑跑西走走。

    路迩以前极其讨厌露出自己的犄角和尾巴——不只是他,任何魔王都不愿意。他们又不是什么低等的小恶魔了,成天把犄角尾巴露在外面像什么样子?

    但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一方面是因为不得不用犄角来维持原定世界观,另一方面是,兽人身上的奇特之处比路迩的犄角可夸张得多,所以走在路上,他有犄角反而显得更低调。

    综上所述,路迩最近慢慢地竟然习惯了以这种形态出门。

    小尾巴每天都高高兴兴地翘着,每次叫江烬的名字时,尾巴比声音还快地就缠住了江烬的手。

    路迩以前接受召唤,基本上都是和契约对象绑定在一起。

    契约对象过什么样的人生,他就得跟着走个流程。为了早日完成对方的愿望,路迩几乎不会在任何世界浪费时间游山玩水。

    这似乎还是第一次,路迩完全没有KPI的压力,全身心放松地旅游散心。

    江烬看他玩的开心,也就一点不着急契约的事,陪着他玩。

    江烬还发现,路迩不仅仅是在随意游逛,他还很认真地研究起那些兽人。

    “这个兽人的尾巴毛绒绒的,感觉手感不错。”

    “这个兽人的眼睛是绿色的,好像还会发光。”

    “哎,那个家伙的耳朵有聪明毛!挺好挺好。”

    有天,江烬没忍住就问了句:“迩迩,你观察他们做什么?”

    路迩坦言:“如果有很合心意的家伙,我不介意和他们签订主仆契,给他们一个光明的未来。”

    就像涅歌耳靠羽毛赢得了路迩的赏识,还有很多城堡里的仆从,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得到了魔王大人的青睐。

    江烬:“迩迩……”

    路迩:“嗯?”

    江烬:“你观察了这么久,最喜欢什么动物?”

    “狗狗吧,他们看到我会摇尾巴诶。”路迩说着,还兀自点点头,道,“干脆养一只。”

    为什么不直接养一只狗,而是要从兽人中挑选呢?当然是因为城堡不养闲人。

    就算是狗,每天也得干活。

    所以还是兽人最方便了,忙的时候就变人,不忙的时候就变狗。

    路迩越想越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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