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是凯茨莱茵家族血脉!
不能有那种想法!
还是不对
我才没有那种想法。
我只是把他当作哥哥看待罢了。
对,就是这样。”
越想,迪奥娜的脸颊就越绯红,眼神也开始有些飘忽不定,迷离起来。
在看到白小白的侧脸时,那抹绯红就更加明显。
诗词文化和酒文化一样,都是美好的事物,酒客们自然是来者不拒,看到白小白登台后,一些年轻人举起酒杯,开始起哄,
“小兄弟,不不用害羞
尽管吟嗝就是了”
挥手示意酒客们安静,白小白微微抬起脑袋,用一种很是深情的眼神注视着天花板,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既然蒙德居民可能欣赏不来古言律诗,那就吟些现代诗。
这是最普遍的理解。
而当白小白吟诵出这句诗时,看台下顿时一片寂静,人们纷纷用诧异的眼神看着白小白。
有些酒客一直保持着倒酒的动作,酒洒了都不知道。
有些悬着拿着酒杯的手,目瞪口呆。
片刻之后,热烈的鼓掌声爆发开来。
“好诗,好诗!”
“为什么要让我听到这么好的诗?要是以后听不到了该怎么办?!”
……
温迪也是一脸震惊地望着白小白。
一方面是,这句诗的水平太高了。
即使是有着千年阅历的风神,也没法吟出这么有深度的诗。
另一方面,这句诗的风格和他印象中的璃月诗大为不同。
格式更为自由。
思想更加开放。
没有被条条框框束缚。
并且。
立意极为深刻。
一时间,一种自卑感传遍全身。
温迪自认,就算再过千年,他也写不出这般优雅的句子来。
不过很快这种自卑感就被浓厚的欣赏之情所替代。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温迪对此很通透。
“小白兄弟,这句诗遣词优美,内涵丰富,实为佳作,我佩服之至。
只是……这和我印象中的璃月诗颇为不同。
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