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官方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叙述此事,对于举报者的打击报复现象是确实存在的,这个一个不可抹杀的事实。
像江苏盐城滨海县学教师顾汝汉,八年来坚持实名举报淮海农场厂长叶秀河贪污受贿,被打击报复,开除公职、倾家『荡』产,甚至被迫乞讨度日。如果不是因为举报受到打击报复,他怎么会历尽如此之多的磨难?
浙江省黄岩市供电局职工王桂生,在举报供电局长兼党委书记潘祖言贪污、受贿后,从199年八月至9月,他寄出的7封举报信全部完整无缺地落到潘祖言手中。有这样的执纪、执法人员,举报人的**就毫无保留的曝『露』在贪官面前,他们不受到“隐『性』打击报复”才怪呢?
因为举报受到打击报复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处处长兼定额站站长郭光允了。
郭光允1966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经济组织管理专业。19八5年任市建委工程处处长兼定额站站长,负责石家庄市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的审批工作。19八7年发现市建委主任李山林的**行为后举报,1995年八月17日,写题为“程维高、李山林是破坏河北省建筑市场的罪魁祸首”的材料,匿名寄中纪委、河北省检察院。
同年11月1日郭光允竟然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收审。1996年月17日,以“投寄匿名信,诽谤省主要领导”的罪名被判劳教两年,并被开除党籍。
在家人奔走反映和中纪委的过问下,保外就医,继续检举揭发程维高。经过上百次到北京上访,被平反,恢复党籍,但仍保留党内警告处分。00年八月9日,中纪委对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做出处理,并高度评价道:“正是郭光允同志义无反顾的举报,坚持不懈的揭发,使程维高案件初『露』端倪。”
经过近二十年的波折后,事情总算是有个还算是圆满的结尾,郭光允事后写了一本书,书名即《我告程维高——一个公民与一个省委书记的战争》被正式出版。
但是郭光允在诸多的举报者中是有自身情况特殊『性』的,首先他的学历和经历让他在举报的过程中,知晓通过法律途径尽量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在着名的“白宫书记打击报复”案件中,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不仅顺利地从阜阳市『政府』秘书手中获取到举报信,而且还公然强令检察长汪成对举报人立案侦查,致使举报人李国福冤死在看守所。如果不是因为媒体的披『露』,这一案件还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