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确实已经完全冷静下来了。
陈高又叫过刀锋,再一次严肃地叮嘱了他几句,这才目送他们登上微面离去。
带着叶有为一起走的。
至于其他几个街痞子,陈高直接将他们摁在了原地不许乱动。
同时打电话回所里,让值班人员马上带人赶过来,将这几个混账先带回所里再说。
到底是城关所的所长,还是有一定威信的,哪怕现在只剩下他单身一人,几个街痞子也不敢出什么幺蛾子。
真要反抗,陈高一个人肯定奈何不得他们,问题他们都有些担心陈高跟他们“秋后算账”。雕哥可不见得会为了他们几个花大本钱捞人。
刀锋带着刑侦队全体人员,直奔“大富贵”夜总会。
好吧,人家就是要起这样的名字,你看着别扭也没辙。
利用路上短短的十来分钟时间,老苗给刀锋“恶补”了有关马老七的大致情况。
和张六一的情况不同,马天海团伙理论上属于相对松散的“联盟”性质。团伙的几个骨干成员,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事业”。
生意上,当然是互通有无,然而却“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比如“大富贵”夜总会,就是马天鹰的产业,马天鹰是大老板,据说马天海有股份,但也仅此而已,平时并不干预夜总会的正常管理,夜总会的一切都是马天鹰说了算。
赚了亏了都是马天鹰自己的,马天海不会给他兜底。
张六一那边,却是一个大公司,所有的骨干成员,都在“六一公司”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比如戴玉生就是六一公司的副总。
张六一给他们开工资,发奖金。
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找老苗的话来说,就是马天海在秀溪已经“一统天下”,属于无可争议的“王者”。虽然秀溪城关镇还有几个独立的小团伙,但都是小打小闹,和马天海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谁都不敢和马天海叫板。
平时也就是在小范围内收点保护费,或者强买强卖什么的,在局部地区“欺行霸市”。饶是如此,那也必须先得到马天海的许可。
否则的话,这生意是做不下去的。
前提是,在马天海需要他们出力的时候,他们必须无条件服从。
比如收拾一两个不听话的刺头,马天海不屑于亲自出马,就会“外包”给这些小恶霸。活干得漂亮的话,海哥就会恩赐他们在相对豪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