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南派盗墓手记

首页

第六百章 王麻子改名(3/5)

带到蜈蚣焦尸跟前。原来,蜈蚣千足,能翻山越岭,驾海渡河。千足之中,只有一双真足。

    有个笑话是这么说的。

    某天,蝎子约蜈蚣出去钓鱼,等了几个小时,还不见蜈蚣出来。蝎子进去看,蜈蚣还在家里穿鞋呢。

    蜈蚣穿鞋,民间自古有这个说法。

    尤其千年蜈蚣,套在真足上的鞋子非同凡响。纵然凡人穿上,也可飞檐走壁,身轻如燕,一日行三百里。

    得灰仙老祖指点,王绍义剥了真足上的鞋子。

    通体雪白,柔软轻便,取名为“快雪靴”。虽被雷火损毁了一些,王绍义穿在脚上,蹬萍渡水,踏雪无痕,飞毛腿也追不上。

    世间再厉害的捕快、仇家,也拿他没辙,让他逃脱。

    这也是他为何在以后几次大劫中,每每能逢凶化吉的原由。

    民间传说,王绍义在红尘殿救了灰仙老祖,从此以后便发迹,每每有耗子帮他。王绍义被抓,当晚有老鼠打洞救他出去。

    若王绍义盗墓,则由耗子替他破墙,甚至替他进墓把冥器捞出来。

    之前我也说了,若不是四十年代盗门已解散,王绍义可争一争魁首的位置。

    并非我乱说,王绍义得了快雪靴,一夜三百里,能比八奇之一康老头。

    他又能使唤老鼠,替他越狱盗窃,能比八奇之一灰仙姑。

    使棉花,悬弓勒物,能比焦四听雷探陵。

    又有定海珠、阴阳板、斩仙剑、撑天柱等器物,百无禁忌,鬼神惧怕,你说这个人奇不奇?

    当然了,这还只是开个头。

    这一节,主要说的“王大麻子盗东陵”。围绕着“三探清东陵,二过金水桥”,前面那些都是小打小闹,后面的才叫一个奇!

    王绍义谢了灰仙老祖,脚踏快雪靴,一晌午就回到冀州古城。

    有了五指山一番奇遇,王绍义眼界开了,腰板硬了,满脑子想着青史留名,封侯拜相。他找来一些丐帮老人,继续盘踞冀州敲诈商铺,暗中积累钱财军火,等待时机。

    春去秋来,又过几年。

    转眼到了民国二十年,日寇悍然侵入东北,制造九一八事变,抗日救亡运动如燎原之火燃遍全国。

    盗门在张四太爷的带领下,于东北组建抗日救亡盟,刺杀关东军高层,并联络当地民兵保家卫国。

    东北形势极其严峻。

    不单盗门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