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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盗墓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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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五章 双枪兵(2/5)

出来卖了。

    事情做得不周密,又让官府安插一条“盗窃坟墓”的罪名,抓着要枪毙。走投无路,王小辫脚一跺,去了沧州投军。

    俗话说“好汉不当兵”,又说“当兵为吃粮,吃粮为当兵”。

    那个年代,若非走投无路,委实也没几人愿意当大头兵。啥叫大头兵?早期国内冶铁技术不行,钢材质量差。

    头盔做不出,便只好打成一个类似脸盆的钢钵。

    打仗的时候扣在脑袋上,像个飞碟。行军的时候解下来,当锅使,用顺手了,当盾牌挡刺刀也中。

    脑袋上扣着这么个铁家伙,就有“大头”一说。出生入死你去,升官发财长官来。大头是个戏称,没啥地位,更让人瞧不起。

    有志气的人投笔从戎,只为精忠报国,救黎民于危难。

    王小辫没想那么多。

    沧州投军,一来避开官府追捕,二来手底下有枪,欺行霸市吃东西不给钱,拿着吓唬老百姓,也算个“肥差”。

    进了军营,王小辫一天挨三顿打。

    里面拉帮结派,泾渭分明,也不是一进去就拿枪。给长官喂狗,给老兵洗尿痛,吃不饱活受罪,可把王小辫窝囊惨了。

    第二年,王小辫也算老兵,跟着欺负新进来的人,日子才算好过。

    王小辫入过丐帮,半个江湖人。

    左右逢源,溜须拍马。渐渐在军营混得风生水起,拉拢了几个痞子撮土为香,时不时去街上抢点萝卜、米糕之类,大姑娘小媳妇见着没有不躲。

    当时的士兵,都是“双枪兵”。

    这位好奇了。

    难不成军阀这么富裕,一个兵给两杆枪?

    人多用机关枪,人少用冲锋枪?

    实则不然。

    所谓“双枪”,一把老式毛瑟步枪,一把烟枪。那年月,吃了上顿没下蹲,只想今天不记明天,国内一片颓废之气,麻木不仁,窝囊等死。

    军中都抽烟土,烟枪不离身,这是一个。

    长官要想手底下的人卖命,必须发足了大洋,拉来烟土让当兵的吸个饱,如此军队才有战斗力。抽了烟土不怕死,上阵敢拼刺刀,步枪可以丢,烟枪必须有。

    王小辫在军营混久了,也染上烟瘾。

    当时烟土并非国外卖进来,自大清鸦片战争结束后,内地开始尝试自己种植烟土,到后来品质、分量、口感都比国外好,国外烟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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