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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好孕:皇后娘娘她日日求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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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3 章 废贱籍(2/3)

了也就打死了呗,衙门可不敢追究你的责任。

    只不过许多普通官员,怕把柄被同行抓住,到时候被参上一本,所以自然不会随便把人打死。

    而且,宋朝的贱籍是可以和普通人通婚的。

    他们可以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和子女的命运,只不过呢,他们需要先脱籍。

    不管脱籍的过程有多么的麻烦,至少是有个奋斗的盼头是吧?

    可到了元朝,就不仅仅是贱民制度被重启了,奴隶制也复苏……

    到了明朝,也许是受元朝影响,老朱家把这套制度予以完善,还给贱民来了个细致划分。

    一是堕民,主要集中在江浙一带。

    朱元璋把当初投降过金国、元朝的旧贵族、投降元朝的汉人官员、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手下的部将,贬为堕民,也就是贱民。

    二是乐户,这些都是女子。

    这个并不难理解,赵盼儿宋引章想必大家都熟悉,她们便是乐户贱籍。

    明太宗朱棣当初起兵推翻建文帝后,就把那些仍然拥护建文皇帝的官员妻女,贬为乐户,所以这也是贱籍。

    三是世仆,这玩意起源于元朝,也是比较惨的类型,类似于家奴,而且是世代为奴。

    就是那种,她老子娘就是死了,她也得欢欢喜喜地去伺候自己主子,连丧也不能守的。

    另外还有疍户、丐户等,疍户就是不许他们登陆那种人,需要长年待在船上,以捕猎为生。

    贱籍是世代相传的,不能改变、不能当官、不能科举、甚至都不能够跟普通人通婚……

    历史上,废除贱籍的是雍正皇帝。

    这是他为了推行自己新政,所做出来的仁政之举。

    可他还是保留八旗的奴隶制度,只不过换了个称呼,不再一口一个贱民了而已,可见他骨子里还是很重视等级观念的。

    而真正解救这些贱籍的,则是到了辛亥革命那会儿了……

    而锦儿的想法不同,他不但想要废除贱籍,还想给这些人土地还有物资。

    要指导他们耕地种粮、纺纱织布、读书科举、从商从工……

    大户人家依旧可以请奴隶,但却不能随意打杀人家,月例也要给够,他们的家人享有普通百姓的一切权力。

    小朱笑道:“这事儿若能办实,也算是大善事一桩了。”

    爹的庙号好像定早了,他怎么觉得锦儿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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