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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穿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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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2【扫黄打非】(2/4)

李邦彦的计划严重受挫。

    首先他得去申请注册公司,然后跟菩萨蛮、乐师、学员签署劳务合同。

    这种劳务合同,只能转卖给另一家公司,不能直接转卖给私人。因此,他如果想把菩萨蛮送人,必须先解除劳务合同,再让菩萨蛮跟别人签署私人雇佣合同。

    转赠期间,只要菩萨蛮反悔,可以直接去报官获得自由。

    甚至是在做员工的时候,只要付得起违约金,也可以随时毁约跑路。这相当于新形式的自赎。

    而且,大明朝廷是禁止皮肉交易的,隔三差五还要搞扫黄行动,一旦抓住肯定罚款。

    扫黄李邦彦不怕,但菩萨蛮如果铁了心要走,报官之后劳务合同肯定失效。原因很简单,雇主让雇员从事非法交易,超过了劳务合同的工作范围。

    还有,菩萨蛮、学员和乐师,今后必须分清公私财物,李邦彦必须给大家开工资!

    ……

    数日之后,李邦彦前往洛阳府工曹商科注册公司。

    负责办理业务的书吏,明显认识李邦彦,笑着递过来一张纸:“李相公,照着填就可以了。办理经营执照,须提供户册副本。”

    李邦彦很快把各种信息填上,书吏开始给他办理执照。

    工本及手续费,只须三百文。

    城内外的流动摊贩和个体户,都是可以不办经营执照的。在城内固定摊位经营,直接缴纳摊位费即可。

    如果有固定店铺,则必须办理经营执照。

    书吏问道:“李相公,经营商社的规矩,你应该都明白吧?”

    李邦彦点头:“明白。”

    书吏说道:“但俺还得强调几点。官府会去你的商社不定期检查,看有没有扩大经营面积,有没有更改经营内容,并据此调整税务或者罚款。”

    “应该的。”李邦彦道。

    营业税是很难细化征收的,如果有固定经营场所,古代一般是征收坐税(店铺税或摊位费)。根据店铺的占地面积,以及经营种类收取,像青楼这种娱乐产业的税很高。

    书吏又提醒一句:“大明禁止皮肉交易,一旦抓住了就重罚,还会询问女子是否自愿!”

    李邦彦说:“多谢提醒。”

    中国古代有官妓、市妓、私妓之分。

    官妓由朝廷经营,是合法的。

    市妓必须在教坊司登记,要缴纳重税,也是合法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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