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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荒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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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共同签字的人(1/5)

    她站起身,将桌上的六枚金币往前推了一些。

    "这六枚金币不是送给谁的,也不是拿来给大家分掉的。它会作为互助会的启动款,用来修运矿车、买公共称具、准备装矿的袋子、支付第一批货的运输和登记费用。"

    有人问:"那这钱以后要还吗?"

    "本金要归还。"林策回答得很直接。

    屋里立刻又响起一阵议论。

    她没有等所有人说完:"但不是你们每一家偿还,也不是现在偿还。这笔钱属于互助会的启动资本。等互助会盈利后,先补足公共账户,再从之后的利润里逐步返还。"

    一名中年妇人皱着眉问:"你把钱借给互助会,那互助会是不是就归你?"

    "不是。"

    "那你图什么?"

    林策看着屋里那些依然充满怀疑的脸。

    她原本准备了一套十分完整的说明。

    包括成员资格、统一议价、费用核算、共同运输、退出机制和公开账目。

    但从眼下的反应来看,直接念完大概没有多少人能够听进去。

    她沉默片刻,换了一种说法:"以前,你们每家各自挖矿,再各自把矿送给吉姆。他开的价格低,你们能怎么办?"

    没人说话。

    "不能怎么办。"林策替他们回答,"他不要,矿就只能堆在家里。你们缺盐、缺粮、缺过冬的钱,最后还是得低头。"

    一个老矿工闷声说道:"这不是我们不知道,是没办法。"

    "所以互助会要做的,就是把这个''没办法''拆开。"林策伸手拿起桌上的一枚金币,"一个人去卖,商人说多少就是多少。十家、二十家一起把矿运过去,商人想要这批货,就得坐下来和我们谈。"

    她把金币放回桌面。

    "你们不是把矿交给我。只是把各自说不响的话,凑成一个更大的声音。"

    屋里渐渐安静下来。

    有人低头思考,也有人仍然皱着眉。

    林策继续说道:"加入完全自愿。不加入的人,仍然可以自己卖矿。加入以后,也不是把矿坑交出来。每次出货前,各家自己决定交多少,登记重量和成色。一旦登记进这一批货,就不能再私下拿出去卖。"

    "货款回来以后,先扣掉运费、袋子、称重、登记和共同支出,剩下的钱按照各家实际交出的数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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