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伤口明显已经止血了。
保险起见,明艳女士把所有伤口都进行了缝合。
一个小时后,手术顺利结束。
房间外的沈光也松了口气。
接下来,只要等着都宁苏醒就好。
说起来,明艳女士在异世到来之前就是医生。
她跟姜藜她爸是在医院相识。
姜藜都想不出,一生要强的明艳女士为什么会选择放弃医生工作,跟着姜藜她爸回到林区,做起护林员。
要知道,那时候还没有进入异世。
世界上还没有畸变种,人类也没有觉醒。
在那个年代,一份大医院的医生工作远比深山老林里的护林员更光鲜。
当然,后来异世到来,证明明艳女士的眼光相当毒辣。
姜藜她爸是第一代觉醒的哨兵之一,而且似乎实力不俗。
在姜藜的印象里,她爸忙到飞起,每隔很久才可以回家探亲。
现在想起来,其实有些奇怪。
明艳女士为什么要带着孩子守着护林员的工作,而不是跟姜藜她爸一起去白塔附近生活呢?
那时候,姜藜还是小,根本没脑子考虑这些问题。
后来,她开始觉得不对,这些事情却成了家里的禁忌词汇。
她从来不敢当着明艳女士的面提起那些往事。
明艳女士流泪的场面,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了。
做完手术,明艳女士才腾出手给沈光看了一下胳膊。
他自己固定得不错,没有歪斜,明艳女士只是重新给他进行消毒,再次固定。
至于姜藜腿上的伤,明艳女士坚持要给她消毒缝合。
姜藜不得不顺从地卷起裤腿,把伤口露出来。如果那还能叫伤口的话。
明艳女士举着消毒棉球,迟迟没有放下。
凭她裸眼5.0的视力,硬是没能找到伤口。
如果不是刚见到姜藜的时候,她腿上有血,明艳女士都无法相信姜藜受伤了。
这不符合常理。
明明前几天,姜藜劈柴的时候手上还受过伤。
她给姜藜上药的时候,还骂她笨手笨脚来着。
今天这是怎么了?
这么几个小时过去,伤口就不见了?
明艳女士使劲瞪大眼睛,想在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