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对小儿子不公,也知道他其实根本没做错什么,只是长得像他的父亲。
正是因为那头金发,那双浅淡的眼睛,那张只要看见就会让她想起自己那段满是争吵的失败婚姻的脸,让她将所有关心都给了波莉娜。
她不想看罗曼,因为看着他,自己总会想起自己年轻时的天真,让她想起自己自以为勇敢的私奔,自己跟随那个男人去国外的样子,自己又灰溜溜地回到鲁恩、面对嗤笑的家人的样子。
她会忍不住迁怒无辜的孩子,刻薄地对待罗曼,让她更加厌恶自己,所以她选择干脆不看他。
但这不代表她心安理得。她知道罗曼在贝克兰德过得拮据,甚至租住在脏乱危险的东区,为了弥补自己的一部分愧疚,她提出要给罗曼提供生活费,但被他拒绝了。
她又不能让人强行给罗曼塞钱,这不仅有失体面,可能会引起当前家庭的不满,也相当于无视了罗曼的自尊。
但罗曼上个周末据说浑浑噩噩,周一下午直接失踪,周二上午还翘了课,这让她担心罗曼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甚至因为穷困潦倒而铤而走险。
这不仅对罗曼危险,对她和她现在的家人的名誉也是一种损害!
因此她想了这个折中的法子,能名正言顺地给他送钱、让他过来相亲,如果有那位贵族小姐看上了他那张脸,至少自己就不用担心他哪天死在东区了。
如果罗曼有了自己的家庭,那就更好了,他们彻底算是两家人了。这样她多少也算尽了责任,能眼不见为净。
……
我连舞都不会跳,不去!罗曼打算拒绝,但他又注意到信的末尾有一行字:
“由于这次是我提出的邀请,所以服装的开销由我承担。如果你接受,我会先给你100镑,让你能购置一身体面的行头。”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学就是了!
罗曼改变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