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似乎也不能这样下定论,毕竟我们在这里折损了很多金丝雀。监狱里没有犯人,也可能是因为犯人都被当场处决,轮不到关押……”
哒,哒,哒。脚步声沿着石阶落下。于连收起小本本。
爱玫举着烛台,拾级而下,迈过转角来到于连面前。她穿着暗绿色的过膝裙,头发盘起来,像一个平平无奇的家庭教师。但是她的眼神不是这样的,幽绿色的眼睛像蛇一样,贪婪地锁定牢房里的小白鼠。
她的左手举着烛台,右手提着一桶……酒?
再愚蠢的人,在爱玫放下酒桶时,也该明白来者不善了,这分明是要制造一场火灾!于连站起来,冷静地问:“所以,是你杀死了我们的同伴?”
“同伴?间谍。偷偷闯进别人家里的小偷,运气不好也怪不得谁吧。”爱玫轻轻一踢,酒桶翻倒,腐败果实酿出来的酒液咕咚咕咚流进牢房,沿着地砖缝蔓延到青年脚下。烛火摇晃,只要那么一丁点火星,瞬间就能将这里化作火海。
“用这种方式,是不希望魔王知道吗?”于连忽然问,“身为魔族,杀死一个人类的手段要多少有多少,偏偏用纵火这么简陋的方法,是为了伪装成意外吗?真奇怪啊,像你这么冷酷的人,竟然会在意自己在魔王眼中的形象。”
“你制造出那么大的动静,就是为了见到陛下?”爱玫反问。她指的是小三事件。
“不这么做的话,在见到魔王之前就会被你杀死吧?”于连答道,“本来我还有所怀疑,见到你才确定了这一点。”
爱玫点点头,“明白了,下次会注意的。”
爱玫后退一步,取下一支蜡烛,扬起一道漂亮的抛物线落入酒中。火瞬间就烧了起来。她没有就此离开,而是像个合格的反派,冷漠地注视着火舌舔上于连的衣角。她要亲眼看着他化为灰烬,没有私人恩怨,纯粹出于科研人员的严谨。
“你不觉得这样做不妥吗?”于连笑了,“既然我有备而来,又怎么会轻易被你杀死。”
爱玫没有动摇,她是『贪婪』,哪怕这个人类有什么后手,她也绝对没有输的道理。
于连在烟火中咳了一下,“在我来这里之前,法罗斯已经发现了粮食走私的渠道,真巧,终点竟然是魔族。所以,我在出发前下达了一个命令:如果我没能活着回去,就立刻切断这条渠道。”
这只金丝雀,竟然一开始就料到了这个局面,甚至留了后手,一下子就掐住了魔族的命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