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厉害厉害”之类的,可他从中间开始就没跟上啊!后半段完全是放空状态了!这人讲得那么沉浸,那么嗨,他都不敢吱声打断,生怕被发现自己是个水货……简直就跟高数课上的“显然”“易证”“一眼看出”似的……显然个毛啊!
浮士德神色阴晴不定,忽然站直身子,微微眯眼。事到如今,难道还没能取得这个人的信任?
“没关系。”他的眼神暗了暗,“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总会解开这个谜题的。”
“可是明天就——”
“没事的,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浮士德忽然微笑起来,笑得那么真挚,好似整个世界都是敌人,唯独他是可以信赖的。心理学上,共同克服困难的人往往更容易建立亲密关系,他要做的就是不断制造危机,然后等待阿诺米斯敞开心扉的那一刻。
“我们是一条船上的队友,不是吗?”浮士德再次发起邀请,“来帮我吧。”
……
“最简单的思路是将不同的遗传物质染成不颜色,发生片段交换的时候,可以通过颜色定位到具体的基因……”浮士德最后检查一遍笔记,合起笔记本,塞回书架上。关于如何染色,阿诺米斯并没有说得更细,但浮士德已经有了大致思路,用精灵实现并不是什么难事。
所谓的研究,最重要的就是方向。也有人称之为学术品味,或者学术嗅觉,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寻找正确方向的能力。如今,最困难的这一步已经越过去,接下来只是简单的工程学问题罢了。
找到所谓的魔族基因,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未来;将所有的人类变成魔族,似乎也不再遥远。
忽然的,浮士德抬起头,视线如刀直刺书架对面。
隔着几层书籍,对面忽然传来小小的哎呀声,爱玫不小心被不合身的裙摆绊倒。正当她想站起来时,惊恐地发现,一双靴子无声无息站在面前。她战战兢兢抬头,又马上缩回去,浑身抖得跟筛子似的。
浮士德看向书架,一截挂坠绳从两本书中间垂落,他轻轻拨开书脊,露出藏在里头的信使挂坠。
“你知道吗?”浮士德勾起挂坠,盯着它轻轻晃荡,“在我眼里,大部分人跟猴子没有区别。”
“对、对不起!”爱玫惊恐不已,“我——”
“嘘。”浮士德竖起食指,“我不讨厌猴子哦。”
爱玫捂着嘴,愣愣地看着浮士德。
“猴子就是猴子,只是